首例个人破产欠200多万还3.2万 办案法官:是大胆尝试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发布了一则案件通报,是关于首例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和相当程序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这起案件的顺利办结,让“破产者”看到了人生的另一种可能。
10月9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联合平阳县人民**召开新闻通报会,会上介绍了平阳**办结的首例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和相当程序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情况。
这是温州中院继9月5日发布首个具有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府院联席会议纪要,及9月11日联合温州市金融办通报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工作相关情况,公布《关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实施意见(试行)》后的又一重大突破。
首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是如何实施通过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难点是什么?债权人的利益如何保障?会不会有人借此逃债?近日,红星新闻采访了平阳**、债务集中清理案管理人、温州当地律师代表等,探究个人破产实践的“温州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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